1.VCS處理申訴、投訴和爭議以事實為依據,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、標準和相應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為準則。
2.申訴、投訴處理工作人員對其所涉及到的任何與申訴、投訴有關的非公開信息負有保密的責任。
3.參與申訴、投訴處理的所有工作人員,均應保持客觀公正。
4.與申訴、投訴事件有直接利害關系(曾為申訴、投訴提出人提供過咨詢或曾被其聘用過或擔任過管理職責)的工作人員,均應在結束直接利害關系兩年內回避該項申訴、投訴的處理工作。
5.申訴人、投訴人將填寫好的申訴、投訴和爭議記錄表(QPG0801)上報至VCS。
6.質量部負責對申訴、投訴和爭議的受理,并在過程記錄到記錄申訴、投訴和爭議處理結果記錄單中。
7.處理工作組負責處理具體的申訴、投訴和爭議。
8.質量部聯系方式:聯系電話:13301313570,郵箱:liruixia@srtc.org.cn。
申投訴程序見以下附件內容:
QPG0801申訴、投訴和爭議記錄表.docx
VCS-QP-G08 投訴、申訴和爭議處理程序.docx
粵公網安備 44030402000414號